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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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替芬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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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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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20056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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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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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 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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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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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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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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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1.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 2.与林可霉素相比本品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 3.本品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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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含有乙醇,可引起眼部灼烧感及刺痛感,故用药时应避免触及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