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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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替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水杨酸、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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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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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11021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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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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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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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禁用。 2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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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不宜使用。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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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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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具有较强的抗炎作用,能使炎症部位的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炎症的早期渗出、充血、水肿和血细胞浸润,缓解红肿热痛等症状,并且具有溶解皮肤角质,杀菌等作用。局部擦用后能迅速脱屑,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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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