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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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萘替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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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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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3402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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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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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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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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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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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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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抗真菌药,有较强的抑制霉菌的功能,有一定的止痒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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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 4水疱型和鳞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