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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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其化学名称为:(±)-1-[(4-(1,1’-联苯)-苄基)]-1H-咪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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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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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88 |
国药准字H200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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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其他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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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于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附庸。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一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0.5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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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皮肤刺激、瘙痒、红斑、灼热感,偶见过敏反应。 |
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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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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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0.5片,一日三次。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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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其他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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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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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