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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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其化学名称为:(±)-1-[(4-(1,1’-联苯)-苄基)]-1H-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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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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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988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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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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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于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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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皮肤刺激、瘙痒、红斑、灼热感,偶见过敏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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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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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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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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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杀菌、收敛和促进创面愈合的作用,作用强度与浓度和作用时间成正比。本品对淋病奈瑟菌特别敏感,对化脓性肺炎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感冒杆菌及沙眼衣原体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本品作用机制是银离子与蛋白质结合,抑制酶系统,破坏细胞核,使细菌蛋白质凝固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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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刺激性强烈持久应停止应用。 4..长期应用可产生银沉着症。 5.本品腐蚀性较强,使用时勿与健康组织接触。 6.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