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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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克霉唑1.5%及尿素1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喷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4-羟基-3-(羟甲基)-丁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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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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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022 |
国药准字H2010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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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口唇或面部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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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涂于患处,一日2~3次。阴道炎阴道用药,一次0.15g,每晚1次,连续7日。 |
外用:涂于患处,每天4~5次,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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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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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末期3个月阴道给予克霉唑,未发现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在小鼠和大鼠研究中,按体重50~120mg/kg口服克霉唑,可见胚胎毒性,但未发现有致畸变作用。因此孕妇应慎用。 2.哺乳期妇女外用本品,克霉唑可分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外用本品未发现特殊性。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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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口唇或面部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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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霉唑属吡咯类广谱抗真菌药。对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新型隐球菌、曲菌、藻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显著抑制作用。克霉唑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尿素可溶解角蛋白,增加蛋白质的水合作用,兼有止痒、抗菌等作用,并能增加药物经皮肤的穿透性。 |
本品为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对I型和II型单纯疱疹病毒有抑制作用,在病毒感染细胞中,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将本品磷酸化为喷昔洛韦单磷酸盐,然后细胞激酶将喷昔洛韦单磷酸盐转化为喷昔洛韦三磷酸盐。体外实验表明,喷昔洛韦三磷酸盐与脱氧鸟嘌呤核苷三磷酸盐竞争性抑制单纯疱疹病毒多聚酶,从而选择性抑制单纯疱疹病毒DNA的合成和抑制。耐本品的单纯疱疹病毒突变株的产生是由于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性质发生了改变,最常见耐阿昔洛韦的病毒突变株缺乏胸腺嘧啶核苷激酶,它们对本品也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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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变的作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 4.应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艾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哺乳期妇女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老年患者误过量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