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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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是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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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浙江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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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国药准字H2009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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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⒈呼吸系统感染;⒉泌尿系统感染;⒊耳鼻喉口腔科感染;⒋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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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⒈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⒉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可打开服用。⒈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⒉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连用5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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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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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应用须充分权衡利弊。尚无资料显示本品是否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用须谨慎考虑。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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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⒈呼吸系统感染;⒉泌尿系统感染;⒊耳鼻喉口腔科感染;⒋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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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
阿奇霉素为氮杂内酯类抗生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敏感微生物的50s核糖体的亚单位结合,从而干扰其蛋白质的合成(不影响核酸的合成)。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均表明,阿奇霉素对以下多种致病菌有效: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阿奇霉素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菌有交叉耐药性。大多数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对阿奇霉素耐药。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其他微生物:沙眼衣原体。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已证实,阿奇霉素可预防和治疗鸟胞内分支杆菌复合体(由鸟胞内分支杆菌和胞内分支杆菌组成)引起的疾病。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影响阿奇霉素的活性。对以下微生物已有体外研究结果,但是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包括链球菌属(C、F、G)草绿色链球菌、百日咳杆菌、空肠弯曲杆菌、杜克嗜血杆菌、嗜肺性军团菌、双路普雷沃氏菌、产气荚膜梭菌、消化链球菌属、包柔螺旋体、肺炎支原体、梅毒螺旋体、解脲支原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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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