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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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莪术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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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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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43 |
国药准字H20044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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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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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3~5岁,一次1粒;6~10岁,一次2粒;11岁以上,一次4粒。一日不宜超过16粒。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 |
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成人或十二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0.2~0.4g,6个月以上婴幼儿每次0.1g,6个月以下减半或遵医嘱,7~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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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忌与丁香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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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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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
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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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1为抗病毒药: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有直接抑制作用,对流感病毒A1和A3型有直接灭活作用。以病毒颗粒溶解方式抗病毒; 2抗菌抗炎作用: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伤寒杆菌等。实验动物证实:对小鼠醋酸腹膜炎、烫伤小鼠局部水肿、巴豆油引起的小鼠耳部脂肉芽肿等均有抑制作用。毒理:长期应用本品对主要脏器无损害。1%莪术油注射液,小鼠LD50为819.8mg/kg,ip789.1mg/kg;1%莪术油溶液按7.5mg/kg及2.5mg/kg给狗iv共14天,血压、血象、肝肾功能未见明显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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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
静脉滴注不易过快,滴速每分钟30~40滴左右。 孕妇忌用,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