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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非处方 非医保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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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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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ml含对乙酰氨基酚11.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0.6mg,马来酸氯苯那敏93.75μg,盐酸甲基麻黄碱0.9375mg,愈创木酚磺酸钾2.5mg,核黄素磷酸钠33μg,无水咖啡因1.0mg。

生产企业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43

国药准字H200413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3~5岁,一次1粒;6~10岁,一次2粒;11岁以上,一次4粒。一日不宜超过16粒。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

口服,每日4次。成人用量:口服,每日4次,每次18ml。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所含成分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服用本品或其它含有相同成分的抗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发生过哮喘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含有甲基麻黄碱,高龄患者服药请遵医嘱。

成分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并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应的患者。本品对各种严重创伤性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经胃肠吸收较慢,生物利用度约为25%~50%,蛋白结合率72%,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主要经肝代谢,代谢产物和未代谢的药物主要经肾排出;氢溴酸右美沙芬服药后半小时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低,主要为3-甲氧吗啡烷、3-羟-17-甲吗啡烷及3-羟吗啡烷三种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包括原形物和脱甲基代谢产物等。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

1.服药过程中避免进行汽车及机械类的运转操作,不得长期服用。 2.若症状持续五天,请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3.有偶尔发生下述症状的报道,此时应停药并遵医嘱:①服用本品后立即出现荨麻疹、浮肿(喉头、眼睑、口唇等)、胸闷,同时出现面色苍白、手足发凉、出冷汗、气短等症状时;②伴高热,在全身皮肤、口及眼的粘膜部位出现皮疹、皮肤发红、烧伤样水泡等症状时;③发生哮喘时。 4.下列患者服药请遵医嘱:①本人或家族成员有过敏体质时;②肝、肾、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体虚者,高热患者;③心脏病患者,高龄者;④孕妇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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