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羧甲司坦25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
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5 |
国药准字H200519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0.6g,一日0.6~1.8g,日剂量不宜超过2g。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宜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
口服。成人每次1—2袋,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3活动性胃溃疡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
|
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本品由羧甲司坦、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羧甲司坦主要减少支气管粘液分泌,使痰的粘稠度下降而易于咳出;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长期应用未见成瘾性。 |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9.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10.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11.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8粒,疗程不得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合并排尿困难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