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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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千里光干膏23mg、虎杖干膏55mg、对乙酰氨基酚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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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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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5 |
国药准字H4502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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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流涕、咽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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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3~0.6g,一日0.6~1.8g,日剂量不宜超过2g。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宜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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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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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对乙酰氨基酚及盐酸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泄。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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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流涕、咽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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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前列腺素(PG)特别是PGE2能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调定点升高,使产热增加,散热减少引起发热。 PG既是一种致痛物质,又能使痛觉感受对缓激肽等致痛物质的敏感性增高,将痛觉放大。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环氧霉,减少PGE2的合成,使发热病人体温降到正常,对正常体温无影响。 能抑制PG合成与释放,从而消除其致痛和痛觉增敏的双重效应而发挥镇痛作用。 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H1受体阻断药,能抑制毛细血管通透性,并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减缓感冒引起的鼻充血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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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9.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10.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11.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