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湿(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科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证(川崎病)的治疗。(6)可用于治疗胆道蛔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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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拉米韦,所用辅料为氯化钠和稀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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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市协和制药厂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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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8 |
国药准字H2013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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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湿(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科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证(川崎病)的治疗。(6)可用于治疗胆道蛔虫症。 |
用于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小时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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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解热镇痛:一次2~3片(每片0.162g),一日3次。抗风湿:一次4~5片(每片0.162g),1日3~4次,或遵医嘱。儿童酌减。 |
静脉滴注给药。在出现流感症状的48小时内开始治疗。成人:一般用量为300mg,单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可用600mg,单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40分钟。症状严重者,可每日1次,1~5天连续重复给药。另外可以根据年龄和症状等酌情减量。儿童:通常情况下可以采用帕拉米韦一日一次,每次10mg/kg体重,30分钟以上单次静脉滴注,也可以根据病情,采用连日重复给药,不超过5天。单次给药量的上限为600mg以内。用法用量方面的使用注意事项:1.出现流感症状之后尽快开始给药。尚无在出现症状48小时后才开始给药的临床有效性数据。2.重复给药,要根据体温等临床症状判断是否需要继续给药,不要盲目地持续给药。3.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可能存在血浆中药物浓度持续增高的风险,必须根据肾功能损伤情况调整给药量。4.本药品仅限于静脉滴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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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对于其他任一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磷酸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或帕拉米韦注射液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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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低体重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于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其预期利益高于潜在风险时才可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本品在对大鼠和家兔进行的动物生殖研究中,未见致畸作用。胎鼠生殖毒性II段试验研究提示药物可能影响胎仔的骨骼发育,对Wistar大鼠的发育毒性最低损害效应水平(LOAEL)为30mg/kg。本品在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显示,药物可通过胎盘;在兔子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有流产和早产的报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慎重。尚未对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开展研究。对大鼠的研究表明,帕拉米韦在乳汁中有分泌,其浓度低于母体的血药浓度。目前尚不知本品在人类的乳汁是否有分泌。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患者肝、肾或心功能下降,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其他并发病的几率比较高,因此对老年患者用药应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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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湿(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科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证(川崎病)的治疗。(6)可用于治疗胆道蛔虫症。 |
用于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小时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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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于非甾体抗炎药。①镇痛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及其他能使痛觉对机械性或化学性刺激敏感的物质(如缓激肽,组胺)的合成,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但不能排除中枢镇痛(可能作用于下视丘)的可能性;②抗炎作用;确切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由于本品作用于炎症组织,通过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引起炎性反应的物质(如组胺)的合成而起抗炎作用。抑制溶酶体酶的释放及白细胞趋化性等也可能与其有关;③解热作用:可能通过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皮肤血流增加,出汗,使散热增加而起解热作用。此种中枢性作用可能与前列腺素在下视丘的合成受到抑制有关;④抗风湿作用:本品抗风湿的机制,除解热,镇痛作用外主要在于抗炎作用:⑤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是通过抑制血小板的环氧化酶,减少前列腺素的生成而起作用。 |
帕拉米韦是环戊烷类抗流感病毒药物,可结合于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的活性位点,对人类A型和B型流感病毒有抑制活性。生化分析显示帕拉米韦能抑制几种A型和B型流感病毒株的神经氨酸酶活性,对A型流感病毒株的中位ICso值为0.2nM(0.09~1.4nM,n=15),对于B型流感病毒株的中位ICco值为1.3nM(0.06~11nM,n=8),对于2009HINIA型流感病毒株(猪流感)的ICso值范围为0.06~0.26nM.抗病毒活性:在细胞培养试验中考察了帕拉米韦对实验室病毒株和临床分离病毒株的抗病毒活性。对季节性A型HIN1流感株的ECs0值为1μM(0.09~21μM,n=5),对A型H3N2流感株的ECso值为0.07μM(0.01~0.16μM,n=12),对B型流感株的ECso值为2.2μM(0.06~3.2uM,n=5)。细胞培养中的抗病毒活性、神经氨酸酶抑制活性和人体中持续流感病毒复制之间的关系尚未建立。有限的生化分析、细胞培养和动物模型数据显示帕拉米韦和奧司他韦的抗病毒活性有协同作用。尚无数据显示帕拉米韦与扎那米韦有协同作用。在鼠流感A型病毒感染模型中,帕拉米韦与奥司他韦联合用药显示抗病毒活性增强,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耐药性:尚无帕拉米韦耐药性的临床数据。细胞培养研究中发现,帕拉米韦耐药株流感病毒A/WSN/33(HIN1)的特征是H275Y基团,表达奧司他韦耐药相关性H275Y基团的A型HIN1临床分离株亦显示对帕拉米韦耐药。已经在使用奥司他韦的患者的2009H1N1中发现了H275Y基团。至2009年9月5日,治疗和未治疗患者临床分离株的耐药率1%。帕拉米韦的耐药途径尚未完全明确。交叉耐药性:在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中已发现了交叉耐药性。在一项神经氨酸酶分析中,奥司他韦耐药基团E119V(A/H3N2),D198N(B),H275Y(A/HIN1)和R292K(H2N2)分别使对帕拉米韦的敏感性下降了1、4.8.100和80倍:扎那米韦耐药基团E119A(H4N2)、E119D(H4N2)、E119G(H4N2)和R152K(B)分别使对帕拉米韦的敏感性下降了1、33、2和400倍。生化分析中对帕拉米韦抑制作用的敏感性与临床有效性之间的关系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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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①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②可干扰尿酮体试验;③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④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⑤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⑥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⑦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⑧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⑨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⑩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⑾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腺原氨酸(T3)可得较低结果;⑿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②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③痛风(本品可影响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④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⑤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⑥肾功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⑦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5尽量避免使用。①本品易于通过胎盘。详见相关医学资料。②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483μg∕ml,故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 6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应用本品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严重者可致死,中国尚不多见。 7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 |
警告:1、本品尚未确认预防性给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2、在给予本品前,须慎重考虑使用本品的必要性。注意事项:1、本品仅对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有效。当怀疑为细菌感染或者细菌感染与流感病毒感染合并存在时,应谨慎鉴别,适当用药。2、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对肌苷清除率在10~30毫升/分钟的患者,用于治疗的推荐剂量应做调整。3、某些特殊个体在高剂量的临床应用中应注意监测心电指标。4、帕拉米韦不能取代流感疫苗,其使用不应影响每年接种流感疫苗。5、切勿滥用本品。用药应严格按[用法用量]中推荐的剂量使用,以尽可能减少病毒耐药的可能。6、根据日本研究报告,在使用该药物治疗期间,应该对患者的精神、神经异常行为予以关注,对未成年人等进行两天的监护;必须对患者、家属提前说明可能出现异常行为。报道流感脑炎等可引起同样的症状,所以必须进行说明。7、未观察到帕拉米韦对患者驾驶车辆或者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