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对比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1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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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457g*8片

-

剂型

片剂

口服溶液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ml含对乙酰氨基酚11.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0.6mg,马来酸氯苯那敏93.75μg,盐酸甲基麻黄碱0.9375mg,愈创木酚磺酸钾2.5mg,核黄素磷酸钠33μg,无水咖啡因1.0mg

性状

本品为黄色澄明粘稠液体,味香甜。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14

国药准字H20041395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本品能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1-2片(每片含阿莫西林400mg和克拉维酸钾57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如果选用本品,建议的剂量如下:
1. 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3/4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半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 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4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详见说明书。

口服,每日4次。儿童每次用量:3个月以上~5个月,3.0ml6个月~未满1周岁,3.5ml1~2岁,4.5ml3~6岁,6.0ml7~10岁,9.0ml11~14岁,12.0ml成人用量:口服,每日4次,每次18ml。

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偶见皮疹、皮肤发红、恶心、呕吐、便秘、食欲不振、排尿困难、眩晕等。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1、对本品所含成分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服用本品或其它含有相同成分的抗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发生过哮喘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 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本品含有甲基麻黄碱,高龄患者服药请遵医嘱。

药理作用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经胃肠吸收较慢,生物利用度约为25%~50%,蛋白结合率72%,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主要经肝代谢,代谢产物和未代谢的药物主要经肾排出;氢溴酸右美沙芬服药后半小时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低,主要为3-甲氧吗啡烷、3-羟-17-甲吗啡烷及3-羟吗啡烷三种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包括原形物和脱甲基代谢产物等。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1、服药过程中避免进行汽车及机械类的运转操作,不得长期服用。2、若症状持续五天,请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3、有偶尔发生下述症状的报道,此时应停药并遵医嘱。①服用本品后立即出现荨麻疹、浮肿(喉头、眼睑、口唇等)、胸闷,同时出现面色苍白、手足发凉、出冷汗、气短等症状时;②伴高热,在全身皮肤、口及眼的粘膜部位出现皮疹、皮肤发红、烧伤样水泡等症状时;③发生哮喘时。4、下列患者服药请遵医嘱:①本人或家族成员有过敏体质时;②肝、肾、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体虚者,高热患者;③心脏病患者,高龄者;④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5、每日饮酒较多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遵医嘱。这些患者服用本品可诱发肝损害。6、请将本品置于小儿不易拿到之处。

药物相互作用

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9.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1、服用巴比妥类药、三环类抗抑郁药及酒精的患者,对大量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能力下降,可使对乙酰氨基酚的血浆半衰期延长。酒精可增加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引起的肝毒性。2、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性。3、本品不宜与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优降宁同时服用。4、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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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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