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胶囊对比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1图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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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25g*6s

-

剂型

胶囊剂

口服溶液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ml含对乙酰氨基酚11.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0.6mg,马来酸氯苯那敏93.75μg,盐酸甲基麻黄碱0.9375mg,愈创木酚磺酸钾2.5mg,核黄素磷酸钠33μg,无水咖啡因1.0mg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黄色澄明粘稠液体,味香甜。

生产企业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496

国药准字H20041395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本品能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口服,每日4次。儿童每次用量:3个月以上~5个月,3.0ml6个月~未满1周岁,3.5ml1~2岁,4.5ml3~6岁,6.0ml7~10岁,9.0ml11~14岁,12.0ml成人用量:口服,每日4次,每次18ml。

不良反应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偶见皮疹、皮肤发红、恶心、呕吐、便秘、食欲不振、排尿困难、眩晕等。

禁忌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1、对本品所含成分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服用本品或其它含有相同成分的抗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发生过哮喘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本品含有甲基麻黄碱,高龄患者服药请遵医嘱。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经胃肠吸收较慢,生物利用度约为25%~50%,蛋白结合率72%,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主要经肝代谢,代谢产物和未代谢的药物主要经肾排出;氢溴酸右美沙芬服药后半小时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低,主要为3-甲氧吗啡烷、3-羟-17-甲吗啡烷及3-羟吗啡烷三种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包括原形物和脱甲基代谢产物等。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1、服药过程中避免进行汽车及机械类的运转操作,不得长期服用。2、若症状持续五天,请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3、有偶尔发生下述症状的报道,此时应停药并遵医嘱。①服用本品后立即出现荨麻疹、浮肿(喉头、眼睑、口唇等)、胸闷,同时出现面色苍白、手足发凉、出冷汗、气短等症状时;②伴高热,在全身皮肤、口及眼的粘膜部位出现皮疹、皮肤发红、烧伤样水泡等症状时;③发生哮喘时。4、下列患者服药请遵医嘱:①本人或家族成员有过敏体质时;②肝、肾、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体虚者,高热患者;③心脏病患者,高龄者;④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5、每日饮酒较多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遵医嘱。这些患者服用本品可诱发肝损害。6、请将本品置于小儿不易拿到之处。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2.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4.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5.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7.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9.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1、服用巴比妥类药、三环类抗抑郁药及酒精的患者,对大量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能力下降,可使对乙酰氨基酚的血浆半衰期延长。酒精可增加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引起的肝毒性。2、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性。3、本品不宜与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优降宁同时服用。4、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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