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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非处方 医保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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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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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复方氨酚穿心莲片
复方氨酚穿心莲片
主要成分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石膏、薄荷脑。

生产企业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315

国药准字H410243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用法用量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3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乙酰氨基酚和氯苯那敏均可由乳汁中分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对氯苯那敏反应较敏感,应酌减用量。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未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乙酰氨基酚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酸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时,凝血酶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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