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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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主要成分:齐多夫定,化学名称:3'-叠氮基-3'-脱氧胸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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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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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89 |
国药准字H2004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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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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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 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 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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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休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晡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休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除非医生建议使用。 6.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7.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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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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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齐多夫定胶囊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出可降低HIV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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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本品为抗病毒药,在体外对逆转病毒包括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具有高度活性。在受病毒感染的细胞内被细胞胸苷激酶磷酸化为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能选择性抑制HIV逆转酶,导致HIV链合成终止从而阻止HIV复制。 毒理作用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大白鼠口服给药6个月试验,最大用量每日500mg/kg组出现贫血,但这时血浆中浓度相当于病人临床用量的100倍。猴服药3个月和6个月两组试验,每日34-300mg/kg组出现贫血,试验6个月时观察到骨髓变化及末梢血红细胞形态有轻微变异。 致癌、致突变及生殖力毒性 齐多夫定三个剂量给予小鼠和大鼠(每组小鼠、大鼠均60只),开始小鼠剂量30、60、120mg/kg/日,大鼠80、220、600mg/kg/日,在给药90天后,因小鼠出现贫血,剂量降低至20、30与40mg/kg/天。大鼠的高剂量组在91天后降至450mg/kg/天,在279天后降至300mg/k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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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休质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6.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以及未控制高血压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11.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rsquo;s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如果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型中风)。12.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在使用布洛芬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极少的无菌性脑膜炎病例。尽管无菌性脑膜炎可能更易于发生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相关结缔组织疾病患者中,但已在并无基础慢性疾病的患者中发现该病例报道。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陣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在有溃疡史、特别是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增加非甾体抗炎药的胆用剂量会增加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的风险。15.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同,长期服用布洛芬会导致乳头坏死和其他肾病理变化。在那些肾前列腺素对维持肾灌注发挥代偿作用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肾毒性。在这些患者中,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的前列腺素合成量降低,并导致肾血流降低,从而加剧肾脏代偿失调。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该反应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16.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le;1.2克)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替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17.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18.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19.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置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2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