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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缓释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非处方 医保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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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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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布洛芬缓释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乳酸左氧氟沙星片
乳酸左氧氟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乳酸左氟沙星。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89

国药准字H201133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休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晡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休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除非医生建议使用。 6.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7.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1.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慎用;   3.孕妇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 用。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休质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6.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以及未控制高血压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11.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rsquo;s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如果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型中风)。12.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在使用布洛芬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极少的无菌性脑膜炎病例。尽管无菌性脑膜炎可能更易于发生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相关结缔组织疾病患者中,但已在并无基础慢性疾病的患者中发现该病例报道。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陣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在有溃疡史、特别是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增加非甾体抗炎药的胆用剂量会增加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的风险。15.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同,长期服用布洛芬会导致乳头坏死和其他肾病理变化。在那些肾前列腺素对维持肾灌注发挥代偿作用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肾毒性。在这些患者中,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的前列腺素合成量降低,并导致肾血流降低,从而加剧肾脏代偿失调。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该反应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16.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le;1.2克)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替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17.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18.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19.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置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2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l.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及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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