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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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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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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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78 |
国药准字H20041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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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供儿童用的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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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2-3岁: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岁: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岁: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岁: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数: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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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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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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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供儿童用的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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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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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1.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服用,否则可能发生神经过敏、眩晕或难以入睡,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量; 2.如症状持续一周以上或伴有高热者,应及时停药交咨询医生; 3.有高血压、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心脏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4.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