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气化痰丸对比藿香正气合剂

1图 清气化痰丸

清气化痰丸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清气化痰丸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清气化痰丸 清气化痰丸 藿香正气合剂 藿香正气合剂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金太子

规格

200丸

10ml*7支

剂型

丸剂

合剂

主要成分

黄芩(酒炒)、半夏(制)、苦杏仁、瓜蒌仁霜、胆南星、茯苓、陈皮、枳实、生姜。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大腹皮﹑桔梗等13味。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产生少量沉淀;气芳香,味微苦。

生产企业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677

国药准字Z42020153

作用与功效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本品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丸,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方毒性甚低,但藿香正气水系含40%-50%乙醇液体制剂,故对小儿、妇女、老人及不饮酒的患者,常可引起酒样反应。2.极少数患者口服藿香正气水后引起过敏性药疹,经停药或用抗过敏处理后症状很快消失。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阴虚火旺者忌服。忌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主要有解痉,镇痛,镇吐,增强细胞免疫功能,抑菌等作用。1.解痉:藿香正气丸(水)对兔离体十二指肠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并能对抗拟胆碱药所引起的肠痉挛;对拟胆碱药引起的狗及兔在体肠痉挛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对抗水杨酸毒扁豆碱引起的肠痉挛,其效果与阿托品对肠痉挛的作用相似。对离体肠平滑肌的自发活动有抑制作用,又能对抗氯化钡引起的肠痉挛,故对肠管平滑肌尚有直接的抑制作用。藿香正气水对离体豚鼠、兔十二指肠的自动收缩及对组胺、乙酰胆碱、氯化钡所致的回肠收缩均有良好的解痉作用;并可对抗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小鼠子宫收缩。藿香正气胶囊亦有明显的解痉作用,浓度为8.55xl0-4g/ml时,对离体兔肠正常的抑制率为73.8%,并能抑制乙酰胆碱、氯化钡所致兔肠痉挛,其抑制率分别为61.0%、68.3%。低浓度的藿香正气丸对离体兔小肠运动有双向调节作用,而高浓度则完全呈现抑制的作用,且能拮抗乙酰胆碱。2.镇痛:藿香正气水对醋酸刺激性疼痛反应(扭体法)有明显镇痛作用。藿香正气胶囊对酒石酸锑钾的致痛有对抗作用;对热板法致痛,90分钟痛阈值提高10%。3.胃肠蠕动推进作用:藿香正气水和胶囊溶液对小鼠胃肠道输送机能有显著影响,给药组推进速度比对照组缓慢,表明对在体胃肠道平滑肌蠕动有抑制作用。4.镇吐:用11.4%藿香正气胶囊溶液20ml/kg给家鸽灌服,5分钟后每只家鸽灌入1.5%硫酸铜溶液20ml/kg,其呕吐潜伏期和呕吐次数与对照组比较,均有显著差异,表明该药不仅不致呕,还有镇吐作用。5.增强细胞免疫功能:用硫酸镁致腹泻造型的小鼠,经用藿香正气丸治疗,其外周血淋巴细胞渗入3H-TdR指数增高,而对照组比正常组(不致泻)低,给药组则接近正常组水平。揭示藿香正气丸能提高小鼠的免疫功能,并能促进受损伤的肠段修复。6.增加胃肠道的吸收功能:腹泻造型的小鼠经用藿香正气丸治疗后,其血液及肝组织中的葡萄糖和水分的吸收增加,使动物止泻后又可恢复胃肠道对糖类的吸收功能。7.抑菌:藿香正气水对藤黄八叠球菌等8种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藤黄八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作用较强。并对甲、乙型副伤寒杆菌、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大脑状毛癣菌、石膏样小孢子菌、白色念珠菌、新生隐球菌及皮炎芽生菌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