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索洛芬钠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洛索洛芬钠片
|
牡蛎碳酸钙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按Ca计)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 |
本品主要成分牡蛎碳酸钙。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国药准字H41024953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口服。一次100~200毫克(以钙计)(4片~8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1.嗳气、便秘。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 禁忌 |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1.嗳气、便秘。2.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因服用牛奶及碳酸钙、或单用碳酸钙引起)。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 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同时应用时,会增加这些药物的作用,这些药物应减量使用。2.与新喹诺酮类抗菌药(依诺沙星等)合用有时会引起痉挛。3.与磺酮类降血糖药合用是,能增强这些药物的降血糖作用,应注意减量。4.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时,能减弱这些药物的利尿剂降血压作用。5.与锂制剂合用时,可能增加血液中锂浓度而导致锂中毒,合用时应减量。 |
1.本品不宜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2.大量饮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饮料以及大量吸烟,均会抑制钙剂的吸收。3.大量进食富含纤维素的食物能抑制钙的吸收,因钙与纤维素结合成不易吸收的化合物。4.本品与苯妥英钠及四环素类同用,二者吸收减少。5.维生素D、避孕药、雌激素能增加钙的吸收。6.含铝的抗酸药与本品同服时,铝的吸收增多。7.本品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时,易发生高钙血症(因增加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8.本品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的发生。9.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