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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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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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翘解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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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维生素C0.25g,维生素C钠0.28g |
每丸重9g |
| 剂型 | 片剂(咀嚼) |
丸剂(大蜜丸)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维生素C0.25g,维生素C钠0.28g(相当于维生素C0.25g),即含维生素C0.5g。 |
本品主要成份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大蜜丸;气微、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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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96 |
国药准字Z41022126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防治坏血病。 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3.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 用法用量 | 1.坏血病按医嘱。||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3.成人一般每次50—20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4.过多应用本品可致牙釉质损。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未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4.过多应用本品可致牙釉质损。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使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填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