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胶囊对比沉香化滞丸

2图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OTC甲类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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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沉香化滞丸 沉香化滞丸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以岭

规格

0.35g*48粒

剂型

胶囊剂

丸剂(水丸)

主要成分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沉香、大黄、香附(制)、厚朴(制)、莪术(制)、牵牛子(炒)、陈皮、枳实(炒)、木香、青皮、三棱(制)、砂仁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本品为褐黄色的水丸;味苦、辛。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63

国药准字Z41021928

作用与功效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本品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1)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2)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3)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4)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2.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3.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年老体弱及大便溏泻者不宜服本药。 3. 妇女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平素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 6. 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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