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滴眼液对比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3图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s.a. ALCON-COUVREUR 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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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托百士

规格

5ml

0.5g(按C14H14N8O4S3计)

剂型

眼用制剂

注射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唑林钠。

性状

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棕色的澄清液体。

生产企业

s.a. ALCON-COUVREUR n.v.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40811

国药准字H20003026

作用与功效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1.成人:(1)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2) 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4)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2.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3.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给药。

不良反应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1.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2.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3.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4.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5.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6.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忌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钠,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钙。2.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3.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4.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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