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眼膏对比布洛芬片

1图 妥布霉素眼膏

妥布霉素眼膏

处方药 医保乙类
ALCON CUSI, S.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妥布霉素眼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妥布霉素眼膏 妥布霉素眼膏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托百士

规格

3.5g

0.1g*100片

剂型

眼用制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妥布霉素。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性状

无色至类白色的均匀软膏。

生产企业

ALCON CUSI, S.A.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10316

国药准字H41021548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每日2~3次,每次取约1~1.5厘米长的药膏涂入眼结膜囊内,或白天使用眼膏。病情缓解后减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眼局部的毒副作用与过敏反应,如眼睑发痒与红肿﹑结膜红斑,发生率低于3%;局部应用其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尚无应用妥布霉素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但是如果将眼用妥布霉素眼膏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全身联合用药,就应注意监测血清中总的药物浓度。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对三种动物进行的生殖实验研究,应用妥布霉素,剂量为人体全身通常用药的33倍,未出现生育力下降或胎儿损害。但目前尚无证据确凿的有关孕妇的临床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2. 哺乳期妇女:由于哺乳时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根据临床权衡利弊,或者停止哺乳或者停止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临床研究显示妥布霉素能安全,有效地应用于儿童患者。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 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应停止用药。2. 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将导致非敏感性菌株的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3. 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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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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