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坦前列素滴眼液对比布洛芬片

1图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5ml:125μg

0.1g*100片

剂型

-

片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拉坦前列素。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性状

滴眼剂

生产企业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20536

国药准字H41021548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1.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每次一滴,每天一次,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 |2.本品不可超过每天使用一次,因为用药次数增加会削弱降眼压效果。 |3.如果忘记用药,在下次用药时仍应按常规用药。 |4.如果还需使用其他眼用药物,至少应间隔5分钟用药。 |5.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按压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观察到的绝大多数不良反应均在眼部。 1. 眼: (1) 很常见(> 1/10):虹膜色素加深,眼睛刺激(包括有异物感),睫毛变化(变深,变粗,变长,睫毛数量增加)。 (2) 常见(> 1/100和< 1/10):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短时点状角膜炎(大多无症状),睑炎,眼痛。 (3) 偶然(> 1/1000和< 1/100):眼睑水肿。 (4) 罕见(< 1/1000):虹膜炎/葡萄膜炎,黄斑水肿,无症状的角膜水肿和侵蚀,眶周水肿,眼睑皮肤变深,眼睑局部皮肤反应,倒睫毛偶然引起眼睛刺激,睫毛变多,变深,变粗,变长(主要日本人发生),在睑板腺腺体开口处双排睫毛。 2. 呼吸: 罕见(< 1/1000):哮喘,哮喘加重和呼吸困难。 3. 皮肤: 偶然(> 1/1000和< 1/100):皮疹。 在虹膜混合色的病人(蓝-棕,灰-棕,黄-棕,绿-棕),本品可能较易引起虹膜棕色色素沉着,这是因为虹膜基底的黑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有些病人的虹膜变色可能是永久性的。 本品治疗期间发生黄斑水肿很罕见,且主要是无晶状体,后房人工晶体囊袋撕裂的病人和已知有发生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病人(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和视网膜静脉闭塞)。本品治疗和不可解释的黄斑水肿间的相关性不能排除。 虹膜炎/葡萄膜炎病例罕见。这些病例的病人多伴有发生这些疾病的危险因素。 哮喘,哮喘加重和呼吸困难罕见报道。哮喘病人使用本品仅有有限经验,但在临床研究中用激素或非激素治疗的中度哮喘病人,未发现拉坦前列素对肺功能有影响。重度哮喘或不稳定性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尚无经验,所以在获得足够经验以前,这些病人使用本品应谨慎。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 已知对本品滴眼液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 角膜接触镜(隐性眼镜)佩戴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本品对人类妊娠安全性的影响尚未建立,但它对妊娠过程可能存在潜在的药理学影响,所以,孕妇不应使用本品。2. 哺乳期:拉坦前列素及其代谢物可能会进入乳汁,故哺乳妇女不应使用本品,或者停止哺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建立。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会增加虹膜棕色色素的数量而逐渐引起眼睛颜色改变。决定治疗前应告知病人眼睛颜色改变的可能性。单侧治疗可导致永久性的眼睛不对称。 眼睛颜色改变主要在虹膜混合颜色的病人中观察到,如蓝-棕﹑灰-棕﹑绿-棕和黄-棕混合色。颜色改变通常在治疗的头8个月内开始发生,但少数病人也可稍后发生。根据连续摄影获得的证据,临床研究中治疗期超过4年的病人30%可发生此作用。 多数病人虹膜颜色改变轻微,通常临床上观察不到。虹膜混合色病人颜色改变的发生率从7%到85%不等,黄-棕混合色发生率最高。 纯蓝色眼睛未观察到颜色改变,纯灰﹑绿或棕色眼睛仅观察到极少病人颜色改变。 颜色改变是因为虹膜基底的黑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而非黑素细胞数量本身增加。典型特征为瞳孔周围棕色色素沉着呈向心性向四周分布,但整个虹膜或部分虹膜呈更深的棕色。一旦停药,虹膜棕色色素不会再进一步加深。到目前为止,在临床研究中,这种改变不伴有任何症状或病理改变。 治疗不会影响虹膜的痣或斑点。小梁网或前房其它部位色素积聚未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已获得的大于5年的长期用药经验显示虹膜色素沉着无任何不良的临床作用或影响,有虹膜色素沉着的病人仍可继续使用本品。但病人应定期检查,视临床状况,如需要可停用本品治疗。 本品用于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植入人工晶体的开角型青光眼和色素性青光眼仅有有限经验。本品用于炎性和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炎症性眼睛疾病或先天性青光眼无经验。本品对瞳孔的作用无或很小。本品对闭角型青光眼的急性发作无经验。所以,在获得更多经验以前,建议本品用于以上情况时应小心。 本品用于白内障手术的perioperative period已有一些数据,应慎用。 本品用于无晶状体﹑人工晶体伴后房晶体囊袋撕裂或植入前房人工晶体﹑或者已知有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病人应谨慎。 已知有虹膜炎/葡萄膜炎易患病体质危险因素的病人可使用本品,但应小心。 严重哮喘或不稳定型哮喘病人使用本品无经验。所以,在获得足够经验以前,这些病人应慎用。 还观察到眶周皮肤颜色改变,多数为日本病人。目前的经验表明,眶周皮肤颜色改变不是永久性的,有些病人本品继续治疗后改变消失。 与其他眼部用药相似,滴入药液可能引起一过性视力模糊。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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