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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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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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塞隆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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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每粒装0.3g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塞隆骨、诃子、红花、豆蔻、岩精膏、印度獐牙菜、刀豆、山矾叶、藏茜草、紫草茸、刺柏、冰片、天竺黄、丁香、肉豆蔻、草果、沉香、白檀香、紫檀香、绿绒蒿、木棉花、木香、香旱芹、木香马兜铃、肉桂、螺厣、石斛、甘松、石花、花苜蓿、毛诃子、余甘子。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Z2002609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祛风散寒除湿,通络止痛,补益肝肾。用于风寒湿痹引起的肢体关节疼痛、肿胀、屈伸不利,肌肤麻木,腰膝酸软。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新生儿禁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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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