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味溪黄草颗粒对比肌苷口服溶液

3图 十味溪黄草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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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味溪黄草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十味溪黄草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青云山

规格

10g*20袋

10ml:0.2g

剂型

颗粒剂

口服溶液剂

主要成分

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性状

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味苦。

生产企业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68

国药准字H19999356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气血阴阳亏虚之体与孕妇慎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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