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1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
用法用量 |
1.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 2.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
药理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