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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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去氧-5-氟尿苷。 |
黄芪、北沙参、麦冬、女贞子(酒制)山茱萸、绞股蓝、淫羊藿、葫芦巴(盐水炒)、石上柏、石见穿、重楼、天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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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金复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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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67 |
国药准字Z1999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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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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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6片),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口服。每次30毫升,每日3次,3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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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3.肝脏:偶见GOT、GPT、AI-P、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质、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有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升高)等症状。 8.过敏症:偶有皮疹,湿疹、荨麻疹,罕见光过敏。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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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有致畸作用,对哺乳妇女最好不要用药。2.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药物会进入乳汁,因此哺乳期服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乳婴或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生理功能低下者慎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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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肺癌、原发性肝癌、胃癌、肠癌、乳腺癌、鼻咽癌、卵巢癌、头颈部肿瘤等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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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抗癌作用:体内试验表明,金复康体内对小鼠EC实体瘤,S180实体瘤和Lewis肺癌无论是口服还是腹腔注射均显中度抑制作用。另外,对小鼠黑色素瘤B16细胞的肺转移口服也显示一定的抑制作用。2.直接杀灭癌细胞:金复康体外对小鼠白血病细胞株P388,小鼠黑色素瘤细胞株B16以及对人体小细胞肺癌细胞株SPC,人体肺腺癌细胞株LAX均在原液稀释800倍至数千倍的情况下,仍有很强的抑制作用。3.增强机体免疫功能:金复康对小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自然杀伤细胞(NK)活性、脾淋巴细胞增殖及小鼠产生白介素Ⅱ(IL-2)等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联合化疗增效减毒作用:实验证明金复康合并小剂量化疗药环磷酰胺(CTX)、丝裂霉素C(MMC)和氨甲喋呤(MTX)后,对小鼠S180实体瘤的抑制率分别从原来化疗单用时的29.03%、15.48%、25.08%提高到61.29%、66.45%和60%,有明显的协同作用,并且对它们所致白细胞下降等也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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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或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二、一般注意事项: 1.可能会引起骨髓机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因此需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肾功能检查),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症状、体征,发现异常时减量、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2.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和脱水,密切注意病人的症状、体征。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泻和其他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当发生脱水时,应采取适当的治疗,如补液治疗。 3.充分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及恶化。 4.儿童用药时,要特别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慎重用药。 5.儿童以及生育年龄患者用药时,需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6.有报导在国外静脉用药时,引起胸痛、心电图异常(ST段上升,T波倒置等)现象。 |
本品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一般不影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