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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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SA14-14-2减毒株接种原代地鼠肾细胞。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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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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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40018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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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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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1.按标示量加入疫苗稀释液,待完全复溶后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1次注射。 3.8月龄儿童首次注射0.5ml;分别于2岁和7岁再各注射0..ml,以后不再免疫。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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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 2.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 3.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妊娠期妇女。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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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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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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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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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射疫苗过程中,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复溶前疫苗变红,疫苗瓶有裂纹或瓶塞松动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完成,应放置在在2~8℃并在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 4.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各1个月,不得使用本疫苗。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