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聚糖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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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甘露聚糖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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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胡止痛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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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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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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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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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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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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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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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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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 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 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