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泰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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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肛泰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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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鹿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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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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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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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全鹿干、锁阳(酒炒)、菟丝子、枸杞子(盐水炒)、肉苁蓉、党参、白术(炒)、当归(酒炒)、麦冬、沉香、炙甘草等32味。 |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褐色至暗绿褐色鱼雷形栓剂;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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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国药准字Z42021722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补肾填精,健脾益气。用于脾肾两亏所致的老年腰膝痠软、神疲乏力、畏寒肢冷、尿次频数、带下。 |
| 用法用量 | 肛门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配备的指套戴在食指上,撕开栓剂包装,取出栓剂,轻轻塞入肛门内约2厘米。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孕妇及小儿禁用;阴虚火旺者禁用。 |
| 禁忌 | 1.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禁用。4.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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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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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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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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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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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均需到医院就诊。8.本品放置过程中有时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9.30℃以下保存,如超过30℃出现软化,可放入冰箱或浸入冷水中变硬后使用,不影响疗效。10.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11.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亦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