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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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氯己定。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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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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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977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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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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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稀释后用于咽颊炎、口腔溃疡,1:5000溶液漱口。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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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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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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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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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高浓度溶液对眼结膜刺激性强。 2、本品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可将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3、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4、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5、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6、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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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避免高浓度溶液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避免以本品作膀胱灌洗。 3、盛放本品的容器不能用软木塞,以免本品失活。 4、本品经长时间的热处理可分解,故浓度较高的溶液(1%以上)不能高压灭菌;稀溶液(0.1%以下)高压灭菌时不得超过115℃,30分钟。 5、本品与肥皂、碘化钾等配伍禁忌。0.05%浓度的本品与硼砂、碳酸氢盐、碳酸盐、氧化物、枸橼酸盐、磷酸盐和硫酸盐配伍禁忌,因为可形成低溶解度的盐在24小时后沉淀下来。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入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