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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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胞磷胆碱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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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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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64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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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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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0.25g:1支-2支;0.5g:0.5支-1支)。用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2、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0.25g:0.4支-0.8支;0.5g:0.2支-0.4支)。 3、肌内注射:一日0.1-0.3g(0.25g:0.4支-1.2支;0.5g:0.2支-0.6支),分1-2次注射。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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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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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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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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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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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恶心、干呕、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灼烧感及暂时性血压下降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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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2、癫痫及低血压患者应慎用。 3、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