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尤其适用于急性发作时的缓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9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尤其适用于急性发作时的缓解。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51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每日2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皮疹等。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 成分 |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尤其适用于急性发作时的缓解。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低血压患者慎用;3. 避免与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合用;4. 用药期间应监测血压;5. 心绞痛发作时,应舌下含服硝酸甘油;6. 用药过量时,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