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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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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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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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292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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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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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 2、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 (2)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 (3)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3、碱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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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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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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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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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 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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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2、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 (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 (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 (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6、儿童用药: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7、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用药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