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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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拉萘酯。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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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润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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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3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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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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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乳膏: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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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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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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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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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 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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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