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红霉素分散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罗红霉素分散片
|
甲紫溶液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哈药六 |
|
| 规格 | 50mg*12片 |
1% |
| 剂型 | 片剂(分散) |
酊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21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 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 不良反应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 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 老人用药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2.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