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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紫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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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通宁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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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 |
8ml |
| 剂型 | 酊剂 |
滴鼻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鹅不食草、辛夷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国药准字Z5102133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通窍开塞,消炎散毒。用于慢性鼻窦炎,感冒鼻塞,对鼻息肉有辅助治疗作用。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鼻药,忌滴眼及内服。2.本品仅用于感冒鼻炎所引起的鼻塞,不可长期应用。3.用药三日内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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