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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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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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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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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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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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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63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 不良反应 | 利巴韦林主要的病毒性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其他详见说明书)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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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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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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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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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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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开始前、治疗2周、4周)。对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怀孕测试。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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