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对比甲紫溶液

1图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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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甲紫溶液 甲紫溶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1%

剂型

酊剂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性状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463

国药准字H42020314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主要的病毒性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不良反应。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其他详见说明书)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儿童用药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开始前、治疗2周、4周)。对可能怀孕的妇女进行怀孕测试。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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