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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紫溶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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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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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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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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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本品每瓶含硝酸咪康唑0.4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国药准字H3102270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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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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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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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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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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