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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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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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西奈德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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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 |
01% |
| 剂型 | 酊剂 |
溶液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哈西奈德。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国药准字H3702271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该药过敏者。|2. 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3. 溃疡性病变。|4. 痤疮﹑酒渣鼻。|5. 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6. 渗出性皮肤病。|7. 面部不宜应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在人类尚无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 |
|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应小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或改用其它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