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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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紫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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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胞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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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 |
0.5g*36片 |
| 剂型 | 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紫。 |
5-氟胞嘧啶,其化学名为5-氟-4-氨基-2(1H)-嘧啶酮。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国药准字H3702317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抗真菌药。用于白色念珠菌及新型隐球菌,肺曲菌病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乳房部位用药需防止婴儿经口吸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治疗婴儿口腔念珠菌病时,涂药后应暂时把婴儿面部朝下,以避免药物咽下的可能性。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1、本品为抗真菌药。对隐球菌属、念珠菌属和球拟酵母菌等具有较高抗菌活性。对着色真菌、少数曲霉属有一定抗菌活性,对其他真菌的抗菌作用均差。2、本品为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物通过真菌细胞的渗透酶系统进入细胞内,转化为氟尿嘧啶。替代尿嘧啶进入真菌的脱氧核糖核酸中,从而阻断核酸的合成。真菌对本品易产生耐药性,在较长疗程中即可发现真菌耐药现象。 |
| 注意事项 |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肾功能严重减退及对本品敏者忌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
1、阿糖胞苷可通过竞争抑制灭活本品的抗真菌活性。2、本品与两性霉素B具协同作用,两性霉素B亦可增强本品的毒性,此与两性霉素B可使细胞摄入药物量增加以及肾排泄受损有关。3、同时应用骨髓抑制药物可增加毒性反应,尤其是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