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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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丙酸倍他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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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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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68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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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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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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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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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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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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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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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 2、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3、一些患者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透皮吸收后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抑制,表现为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和糖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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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9、儿童用药:12岁及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慎用。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本品可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但停药后可较快恢复。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