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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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丙酸倍他米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 啡 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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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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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68 |
国药准字H22025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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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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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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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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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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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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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 2、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3、一些患者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透皮吸收后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抑制,表现为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和糖尿。 |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一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 啡 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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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9、儿童用药:12岁及以下儿童禁用,12岁以上儿童慎用。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本品可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但停药后可较快恢复。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