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严重灼伤、手术前后、骨折不易愈合、骨质疏松症、早产儿、儿童发育不良等蛋白质缺乏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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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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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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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71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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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严重灼伤、手术前后、骨折不易愈合、骨质疏松症、早产儿、儿童发育不良等蛋白质缺乏症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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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肌肉注射,每日2550毫克,连续使用不超过8周。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和医生指导调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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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肝脏损伤、胆固醇升高、痤疮、水肿、高血压、男性乳腺发育、情绪波动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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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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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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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严重灼伤、手术前后、骨折不易愈合、骨质疏松症、早产儿、儿童发育不良等蛋白质缺乏症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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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运动员慎用;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