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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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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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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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08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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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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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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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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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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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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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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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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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未在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媛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 (2)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岀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率比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的抑制和库欣综合征。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征和烦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缓、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 8、老年用药: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