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男性降低性欲倒错的冲动。对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的抗雄激素治疗。用于女性雄激素化的严重体征,比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严重的雄激素依赖性脱发,常伴有严重的痤疮和/或脂溢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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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环丙孕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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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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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22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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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男性降低性欲倒错的冲动。对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的抗雄激素治疗。用于女性雄激素化的严重体征,比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严重的雄激素依赖性脱发,常伴有严重的痤疮和/或脂溢性皮炎。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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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酸环丙孕酮片: 1、用于男性: (1)降低性欲倒错的冲动:在餐后以水送服药片。一般从每次1片、每日2次开始治疗。可能有必要将剂量增至每次2片、每日2次,甚至短时间内每次2片、每日3次。获满意效果后,应尽量以最低可能剂量来维持疗效。通常每次1/2片、每日2次已足够。在确定维持剂量或停止用药时,不要突然减少剂量,而应逐渐减少。为此,应每间隔几个星期将每日剂量减少1片,或1/2片更好。 为了稳定治疗效果,有必要长期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如可能,可同时采用心理治疗措施。 (2)对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的抗雄激素治疗:每次2片,每日2至3次(200-300mg)。在餐后以水送服药片。不要在病情改善或缓解后中止治疗,也不要减小剂量。 (3)降低在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治疗中的男性性激素初始升高:开始5-7天单独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次2片,每日2次(200mg),随后3-4周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次2片,每日2次(共200mg),同时按厂家推荐剂量服用(LH-RH)激动剂。 (4)治疗接受LH-RH类似物治疗的病人或睾丸切除术病人的热潮红:每天1-3片(50-150mg),如有必要,慢慢增至每次2片,每日3次(300mg)。 2、用于女性: (1)育龄妇女:妊娠妇女不得服用醋酸环丙孕酮片。因此,在开始治疗前必须排除妊娠。 ①对于育龄妇女,在周期的第1天(即出血的第1天)开始进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治疗的第1天将被视为周期的第1天,并按一般情况遵循下述建议。 ②从周期第1天至第10天(共10天),每日于餐后以水送服醋酸环丙孕酮片50mg2片。此外,这些妇女还要接受含孕激素-雌激素的避孕制剂,比如,从周期第1天至21天每天服用1片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含醋酸环丙孕酮和炔雌醇),以提供必要的避孕保护并使周期保持稳定。 ③接受周期联合治疗的妇女每天应在固定时间服药。 ④服药21天后应停药7天,在此期间会发生撤退性出血。不管出血停止与否,请于第1个疗程开始整4个星期后(即同一个星期日期)开始联合治疗的下一个周期。 ⑤临床改善后,与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含醋酸环丙孕和炔雌醇)联合治疗的前10天醋酸环丙孕酮片每日剂量可减至1片或1/2片。或许单独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就已足够。未发生出血如果停药间隔期未发生出血,则必须中止治疗,并在恢复用药前排除妊娠可能。漏服药物接受周期联合治疗的妇女每天应在固定时间服药。如果服药时间超过预定时间12小时以上,那么该用药周期避孕效果将减弱。应留意所服用的避孕制剂说明书中的特殊注意事项(特别是避孕效果和对漏服药后的建议)。如果一个用药周期后未发生出血,那么在恢复服药以前应先排除妊娠可能。漏服药物会降低疗效,并可导致经间期出血。应该不考虑漏服的醋酸环丙孕酮片(无需为补服漏服片而服用双倍剂量),而应在常规用药时间与避孕制剂同时服用。 (2)绝经的或子宫切除后的患者:对于绝经妇女或子宫切除病人,可以单独使用醋酸环丙孕酮片,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醋酸环丙孕酮片的平均剂量应为每次1至1/2片,每日1次,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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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肝脏疾病,黄疸史或既往妊娠期间出现持续瘙痒,妊娠疱疹史,Dubin-Johnson综合征,Rotor综合征,曾患有或目前存在肝脏肿瘤(对于前列腺癌病人,只有当肝脏肿瘤不是由癌症转移引起时才将它列为禁忌症),消耗性疾病(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除外),严重的慢性抑郁症,曾发生或现有血栓栓塞疾病,伴有血管改变的重度糖尿病,镰状细胞贫血,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任何一种成分过敏。 2、对于伴有下列情况的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病人,在处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前必须仔细考虑每一位患者的风险益处比,有血栓栓塞病史,患有镰状细胞贫血或患有伴血管改变的重度糖尿病。在对雄激素化的严重体征进行周期联合治疗时,还应注意与醋酸环丙孕酮片联合使用的孕激素-雌激素复方制剂产品说明书中列出的禁忌症资料。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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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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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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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男性降低性欲倒错的冲动。对不宜手术的前列腺癌的抗雄激素治疗。用于女性雄激素化的严重体征,比如非常严重的多毛症,严重的雄激素依赖性脱发,常伴有严重的痤疮和/或脂溢性皮炎。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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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女性病人接受联合治疗时,因排卵受到抑制而处于不孕状态。 2、可能会发生乳房胀感。有可能发生疲劳、精力下降,偶尔还会发生短暂的内心不宁或情绪抑郁。 3、可能发生体重变化。 4、在使用醋酸环丙孕酮片的几个星期内,由于该药物的抗雄激素和抗促性腺激素的作用,精子发生受到抑制。在停止治疗后的几个月内,精子发生会逐渐恢复。 5、在男性病人,醋酸环丙孕酮偶会导致男子女性型乳房(有时伴有乳头触痛),通常在停药后消退。 6、与其它抗雄激素治疗相同,对于男性病人,极个别病例可因醋酸环丙孕酮片对雄激素的长期抑制而发生骨质疏松。 7、罕见病例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和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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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醋酸环丙孕酮片的降低冲动作用可被酒精的去抑制影响所减弱。 2、与其它性类固醇一样,个别病例曾报告了良性和恶性的肝脏改变。在极个别病例,肝脏肿瘤可能会导致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如果出现了严重的上腹部主诉、肝脏大或腹腔内出血体征,应在鉴别诊断时考虑肝脏肿瘤。 3、如果有病人患有糖尿病,有必要进行严格的医疗监护。 4、用大剂量醋酸环丙孕酮片治疗时,个别病例可能会感到气短。对这种病例进行鉴别诊断时,必须包括黄体酮和合成孕激素对呼吸的兴奋作用,这种兴奋作用可能伴有低碳酸血和代偿性呼吸性碱中毒,通常认为无需治疗。 5、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肾上腺皮质功能和红细胞计数。 6、醋酸环丙孕酮片不得在青春期结束前使用,因为不能排除它对纵向生长和尚未稳定的内分泌功能轴发生不利影响。 7、在接受醋酸环丙孕酮200-300mg治疗的病人中,曾报告有直接的肝毒性,包括黄疸、肝炎和肝衰竭,这导致了某些病例的死亡。大多数报告病例发生于前列腺癌男性。毒性与剂量相关,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几个月内。应当在治疗前检查肝功能,而且只要出现提示肝毒性的任何症状或体征就应再次检查。如果证实产生了肝毒性,一般应停止使用醋酸环丙孕酮,除非可以用其它原因解释肝毒性,比如转移性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已看到的益处超过风险时才能继续使用醋酸环丙孕酮。 8、在极其罕见的病例,曾报告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与使用醋酸环丙孕酮片短暂相关。但其间的因果关系似乎仍有疑问。 9、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妇女进行彻底的全面体检和妇科检查(包括乳房检查和子宫颈细胞学涂片)。育龄妇女必须排除妊娠。 10、如果联合治疗期间不规则地出现持续出血或反复出血,必须进行妇科检查,以排除器质性疾病。 11、关于必要的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的联合应用,请注意该制剂产品信息中包含的所有资料。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和哺乳期间禁用醋酸环丙孕酮片。在一项研究中,6名妇女接受醋酸环丙孕酮片50mg单次口服治疗,结果其剂量的2%经乳汁分泌排出。 13、儿童用药:醋酸环丙孕酮片不适用于儿童。 14、老年用药:对老年患者的应用无特别限制。 15、药物过量:单次给药急性毒性试验表明,醋酸环丙孕酮片的活性成分醋酸环丙孕酮可以归类为实际无毒药物。单次意外服用数倍于治疗所需剂量的药物后,也不会有急性中毒的危险。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