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健康育龄妇女避孕,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或坚持服用口服避孕片以及放置宫内节育器易脱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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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庚酸炔诺酮和戊酸雌二醇的灭菌油溶液。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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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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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7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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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健康育龄妇女避孕,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或坚持服用口服避孕片以及放置宫内节育器易脱落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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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每月一次可以避孕一个月。 2、首次给药时,可于月经来潮第五天同时注射2ml。自第二个月起,均在月经第10~12天注射1ml。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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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慢性肝炎、肾炎、高血压及有乳房肿块者忌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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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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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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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健康育龄妇女避孕,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或坚持服用口服避孕片以及放置宫内节育器易脱落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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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使用者可发生月经改变,如周期缩短、经量减少、不规则出血及闭经。偶有恶心、头晕、乳胀等,一般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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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时注射,并注意将药液抽取干净完全注入,作深部肌内注射。 2、本品在气温低流动性差时,并置热水中温热,待恢复流动性后即可使用。 3、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过关于本品在人类乳汁分泌中的试验,对婴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见于本品用于避孕,所以孕妇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性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性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性参考文献。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