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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维仙(复方戊酸雌二醇片)

逸维仙(复方戊酸雌二醇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性激素缺乏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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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维仙(复方戊酸雌二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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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逸维仙(复方戊酸雌二醇片)
逸维仙(复方戊酸雌二醇片)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戊酸雌二醇,炔诺酮。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99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性激素缺乏综合征。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应在停经一年后开始用本品,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可用周期疗法(月经第5天服药,每天1片,一个月服20天)或连续疗法(每次1片,一日1次,连续服用)。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已知对该成分高度过敏者;已知或怀疑有乳腺癌或有乳腺癌病史者;已知或怀疑有雌激素依赖性肿瘤(如子宫内膜癌);患代谢性卟啉病;子宫肌瘤及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异常、黄疸、Dubin-johnson综合症、Rotor综合症、曾患或正患肝脏肿瘤、曾患或正患血栓栓塞性疾病(如中风、心肌梗死)、镰刀状红细胞贫血、严重糖尿病、脂肪代谢的先天性异常、耳硬化症病史等患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性激素缺乏综合征。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主要不良反应为乳房胀痛及不规则出血,偶见恶心、呕吐、肠胀气等不良反应。皮肤反应、胆石症、喘息、脱发、偏头痛和血栓性静脉炎很少发生。乳腺痛、血栓栓塞性疾病和肝功能异常也曾有报道。长期服用可引起水钠潴留。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或遵医嘱。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内科及常规妇科检查。特别是血压测量,乳房及腹部检查及妇科的宫颈细胞涂片检查。 2、患有急性或慢性肝病或有肝病史的妇女,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对患有高血凝病、癫痫、偏头疼、糖尿病、气喘病或心力衰竭的患者,应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如果发生阴道出血,病人须咨询医生以查明原因。 5、连续治疗不宜超过一年,如要继续服用需遵医嘱,并进行妇科安全检查。 6、如果规律地服用其他药物(如巴比妥、保泰松、乙内酰脲、利福平、氨苄西林)应告诉医生,因这些药物可以干扰本品的作用,另外本品会使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需要量发生改变。 7、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止治疗:第一次发生偏头疼或频繁发作少见的严重头痛、突发性感觉障碍(如听觉或视觉障碍)、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的前发指征(如严重的腿痛或腿肿、不明原因的呼吸或咳嗽时的刺痛感)、胸部疼痛紧缩感、发生黄疸、肝炎、全身瘙痒、癫痫发作次数增加、血压显著增高、突然发生视力障碍。 8、如果患者有下列疾病,须告诉医生,如糖尿病、高血压、静脉曲张、耳硬化症、多发性硬化、癫痫、卟啉症、手足抽搐、小舞蹈病,所有患有上述疾病以及有静脉炎病史的患者,须在临床严密监护下用药。 9、个别良性或恶性肝脏肿瘤患者,服用激素类药物后,(本品也含此类药物),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因此若发生异常的上腹部症状,且短时间内不自行消失,应告诉医生。 10、雌激素类药物的益处是无可争辩的,而且已被科学证实,然而,最近有研究表明,更年期的长期的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可能会增加子宫内膜癌的发病率,这一可疑的危险性尚不能完全排除,故任何病人均应遵守医生处方的剂量,包括有关间断服药的医嘱和疗程,而且应遵守妇科复查的约定。待手术前(提前6周)及肢体固定术(如事故后)时应停用本品。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2、儿童用药:禁用。 13、药物过量:服药过量时,会出现恶心、呕吐,应及时告诉医生,以便对症处理。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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